香港城市设计学会 回应「中区政府合署新貌——回复绿色中环」
2010-12-21 00:00

壹. 背景
正如受政府委托的保育顾问指出,中区合署地段有超过一百五十年的历史,连同周边的土地和建筑物,政府山成为涵盖政治丶宗教及法制等各类建筑所在的权力中心,也是香港深具历史价值的独特文化地貌。

从城市设计角度来看,相关用地的设计和用途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物作整体性的考虑。当局应沿用洽当的城市设计原则,将「保育中环」的多个项目连系起来供市民享用。对於政府顾问建议把该区的历史建筑和绿化空间划成「特别保护区」,香港城市设计学会表示赞同。我们亦同意顾问的观察,认为「该地段及其相关历史很重要,甚至比任何一幢建於其上的建筑物有更大意义。」

东座丶中座和西座三幢建筑物可被视为是「香港五十年代早期现代主义办公室建筑的代表作」,合乎功能主义,低矮的建筑与周边的翠绿山峦融为一体。因此,该地段的保育价值,在於建筑群的布局,标志性和一直延伸到中环商业区的绿化环境。虽然时有加建及维修,三幢建筑物的外貌却一直保存着实而不华的简约横直线条设计。至於建筑物的内部,曾经多次改动,建筑价值相对不高。

贰. 有关方案的优点
政府方案最富吸引力的地方,是在下亚厘毕道提供了额外的公共休憩用地,成为城中公园。公园西面连接皇后大道中和核心商业区,东面连接香港公园与美利大厦。行人系统的优化,令公园四通八达。开放空间,增加绿化,更可改善地区的微气候。

建议尤其重要的是保存古老的树木,种满植物的斜坡与及炮台里的历史特色。

参. 对有关方案的关注
虽然政府山与中环商业区毗邻,但基于其特别的历史背景和公民背景,政府山并非商业用地,将其售卖给发展商进行商业开发未必是最洽当的做法,最终亦不会得到广大市民的接受。

以商业办公楼的短缺为理由去发展政府山,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有关的建议并不能大大增加中区甲级写字楼的供应,社区亦没有需要另一座高档次的商场。建议中的商场,只会导致更严重的交通挤塞和环境污染。深度的挖掘工程亦将干扰当区多年;而且相关工程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更是无可补救。

我们认为,任何方案必须考虑对环境的影响。事实上,现时在世界各地的,不论是政府或是私营机构,均采用「绿色」发展政策。重建中区政府总部的建议,应当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大规模新建筑取代现时结构完整和保养良好的建筑物,是与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

肆. 改善建议与重要的城市设计原则
香港城市设计学会基本上支持及接受「中区政府合署新貌——回复绿色中环」建议的基本原则。但认为建议需加以修订,以维护文化遗产,保存地段的独特性,及减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一) 文物保育
引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第十一章——城市设计指引》内有关文物的法则∶「新的用途应与文物建筑配合,以确保尽量减少新的发展对邻近古迹的负面影响。比例丶颜色丶高度和设计应与旧建筑互相融合。」及「个别或成群的特徵(建筑)应被视为重要的环境元素…」和「…应保存文物所在地的整体环境…」

故此,在文物区内任何加建塔楼的建议,应与保存的建筑物(包括东座和中座)互相融合。新建的建筑物应以梯阶式设计,避免一般的玻璃幕墙。亦应如顾问建议,尊重原有建筑物的高度与布局。

香港城市设计学会建议,新方案应采纳「创新保育方法」保留原有西座建筑物的整幅或部份外墙。有关设计亦必须小心保存炮台里和雪厂街的石墙和种满植物的斜坡与绿化地带,以取代建议方案中的「绿化外墙平台」。保存下来的结构,周边的树木和公共空间,亦该纳入古物谘询委员会评级的历史文物。

(二) 土地拥有权及用途
为了保存政府山作为一个完整的历史地区,政府应该考虑在一般卖地予私人发展的模式以外的其他选择。我们建议政府可采纳以「公私合营」模式发展(例如以二十五年年期为限)以保留政府的土地拥有权及保养权。有关招标文件亦应要求私人机构提交设计方案让公众评选。

新建的塔楼大厦和改建的建筑物用途应与保存并重用的东座和中座匹配,并注入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作公共用途开放给市民大众使用。用途举例包括国际公民办公室,非政府组织或与政府相关组织(如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外贸专员办公室,领事馆办公室,红十字会,内地与其他国家的文化局,与内地有关的公共组织等)。这些机构位处前政府合署的所在地,除可提升香港的国际关系和国家省市连系外,更可提高城市形象和公民价值。

商场部分或许应被取缔作展览场地,以促进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亦可包括香港政府总部历史博物馆丶香港回归博物馆丶或其他供公众参观的展览馆等。保留西翼正门,可成为「通往历史」的标记。

以德国为例,在德国统一後,政府开放了前东德数幢属「功能主义」的战後政府建筑物。因为其重要的历史价值,成为国内外游客必到的热点。

(三) 城市设计纲要
中区政府合署所在地,其周边的历史文物建筑,绿化地带与行人系统,应该一并规划为「特别保护区」。当局应为该区制订特设的「城市设计指引」,并把指引纳入分区计划大纲图内。我们更建议政府应该为该区进行详尽的「行人系统城市设计研究」,而非单以传统的道路设计和系统处理这别具重要历史价值的地区。将来的公共空间,应可让公众人士自由进出而毋需先经过建筑物。

对於政府在提供建议方案的谘询文件内,包含了与城市设计相关的资料和立体模型,让公众人士和各持分者对设计方案有更佳的了解,香港城市设计学会表示嘉许。我们亦欣赏当局聘用设计顾问在提交设计方案前先做相关的城市设计研究。香港城市设计学会敦促政府在日後相类的项目上,也有同样的专业参与。

香港城市设计学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廿一日
(本学会之中英文本回应文件,如有出入,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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